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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 ||||||||||||
2023-08-29 0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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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聚力“三市一城”建设和“制造强市”战略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前。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审计和调查87个单位,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556.79万元,避免和挽回损失3233.56万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精准可持续要求,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一是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造成虚列支出。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三是政府性基金结余未按规定进行统筹。四是往来款项未清理导致未及时确认收入。 (二)财政管理不够严格。一是代管资金违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核算。二是支付中心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导致继续形成结转资金90.65万元。 (三)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一是1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照测算预期进入收益期。二是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收回财政后债券系统数据仍统计为使用完毕。三是3个项目扩大范围使用债券资金。四是1个债券项目3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少拨付32.98万元。五是交通专项资金结存县(区)财政6608万元、超范围列支183.13万元。六是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支付节点等原因,预算内基本建设、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节庆活动资金3555.74万元结存未使用。七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和核销不规范、超标准垫付45.99万元、未垫付到位18.66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了2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结合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予以了关注。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1个部门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1个部门收取车辆使用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应收未收公车使用费25.92万元。1个部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补贴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未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标准。2个部门违规支出劳务费、体检费等费用2.63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报销不规范109.18万元,会议费、接待费等列支程序不规范51.2万元,财务科目核算不准确13.1万元。1个部门预算会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收支各差异34.58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70.08万元。 (三)收入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未将扣押涉案款项85.78万元存入合规账户,逾期未处理涉案款35万元,待结涉案款27.04万元不符合规定提前存入非税收入专户,涉案款8.3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促投资抓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和2个园区产业要素保障情况。 (一)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全市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审批手续不齐,1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按规定流程组织招标,建设单位对总承包方履约情况监督不严,图审施工同步进行。二是部分项目投资计划执行不严。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支付缓慢导致投资效益不佳。2个项目未按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建设。1个项目建成投运后使用绩效不及预期。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内控不完善。1个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委托均未按党组会议事规则和采购制度执行,未建立健全设备招标控制价的内控制度,招标控制价编制程序和监管缺失。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3232.37万元、多计待摊费用25.27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该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且未办理水保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三是对农民工工资保障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开设专户且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园区产业要素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彭山区、仁寿县经开区产业要素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2个园区10个省市重点项目推进缓慢;6个市重点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开工;未完成工业用地“标准地”目标任务。二是土地规范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有待加强,15个项目完成供地但未开工建设或建设滞后造成土地闲置,批而未供城市建设用地590.51亩,4个项目占用耕地复耕后未耕种。三是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1个园区无依据收取土地整理费,应退未退3户园区企业预约用地保证金756万元,应退未退17户园区企业履约保证金846万元。1个园区滞留上级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2.2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全市8家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以及养老服务等民生类资金和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统一组织实施了6个县(区)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中长期规划有待完善。按照“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目标,全市184.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将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经审计“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显示,尚有4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二是政策措施执行不严格。存在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执行不严、资金监管不到位、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不严等问题。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仍需加强。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设计不合理、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管理不规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二)公立医院专项审计情况。 统一组织实施了全市8家公立医院2020至2022年收费和采购管理等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格。所审医院不同程度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打捆和串换医疗服务项目、擅自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等方式违规收费。如:有的医院超项目标准收费,涉及金额286.73万元。二是医疗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通过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等形式捆绑定向采购耗材试剂,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如:有的医院以共建“信息系统平台”为名接受供应商免费投放设备并捆绑耗材试剂采购,违规指定供应商,涉及金额340.85万元;三是医疗信息与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所审医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部分核心系统敏感数据访问权限未作区分和限制,相关安全加密防护措施不健全,医患数据存在被泄露、破坏、修改等风险。 (三)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2020年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与养老资金政策执行不严。“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部分目标未达到,存在重复享受适老化改造等问题。二是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存在符合条件老年人未享受高龄津贴、超标准发放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等问题。三是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部分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未及时交付等问题。 五、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市本级2020年至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严。存在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任务未完成、排污许可制度未落实到位、工业炉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问题。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存在项目储备基础不充分、专项资金闲置或执行进度较慢、未及时分配中省专项资金等问题。三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业源减排清单未做到应纳尽纳,扬尘源精细化管控等政策未全面落实,主管部门督促部分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六、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林业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国有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市林业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和全市5个县(区)2019年至2022年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市林业局未完成森林防火灭火规划编制报批工作。4个县(区)未组织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3个县(区)未组织编制森林防火灭火规划。4个县(区)违法占用林地。1个区违法占用林地后续执法管理不到位,3起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不规范。二是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市林业局未及时督导有关单位编制槽渔滩风景名胜区、四川周公河珍惜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洪雅段)总体规划,2个自然保护地缺乏监督管理和分区管控依据。2个县(区)推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是生态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5个县(区)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区项目采购涉嫌串标。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17.19万元。2个县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1个县提前拨付项目资金。1个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预付款90.27万元,收取违约金4.99万元。 (二)全市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运营管理与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全市2家小贷公司和5家担保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运营管理与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严。2家小贷公司偏离“小额分散”政策要求,1家担保公司3年内违规收取服务费,变相增加客户融资成本。二是内控制度混乱。2家担保公司由直属上级公司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正常发展。7家公司不同程度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比例不合规、抵押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资金存在较大风险。4家担保公司未对资本金全额托管增大合规使用风险。1家小贷公司、4家担保公司未足额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担保赔偿准备金。1家小贷公司贷款抵押物抵押率过高,资金回笼风险大。1家小贷公司、5家担保公司的贷款展期和续担保占比较大,企业资产质量堪忧。1家担保公司不良类和信用类担保占比较高,公司运营风险大。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实施了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资产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盘点,涉及资产原值26,054.05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资产原值15,064.54万元。2个项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资产原值234.62万元。二是部分资产效益不佳。1个项目资产在实际使用中未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和贷援款协议预期目标,涉及资产原值433.74万元。1个项目存在资金闲置,涉及金额405.88万元。1个项目因经营单位无法偿还贷款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19万元。2个项目投建工程运营效果不理想存在闲置。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结合2022年度实施的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项目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三供一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涉及金额254.98万元。1个部门资产未及时办理过户、核减手续且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资产划转不实,涉及金额149.5万元;28间车库未入固定资产台账。1个部门未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将办公室借给公司使用;17辆公车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1个部门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账实不符。二是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按照处置审批权限处置资产,涉及46.33万元。三是12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8月以来,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件,移送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13件。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三个方面:一是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基层“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监管不力造成损失或埋下隐患。 八、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围绕全市“十个方面工作”和“十件大事”,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紧盯“1+3”产业发展做好资金、人才、大气污染防治和能源保供等产业要素保障,精准开展资本招商,用好产业基金。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多元化投入保障,加大种粮支持力度,健全从种子、生产、销售、品牌全链条保障措施。三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债券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支持重点产业培育、文旅融合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二)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医疗行业收费乱象的治理力度,开展全市医疗行业违规收费和药械采购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督协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完善医院收费、采购等制度。二是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与监管,鼓励支持多元化供给主体参与,规范完善社会化服务购买和退出机制,加快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提高供给能力。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一是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严禁以拨代支,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准确完整,防范化解财政收入不实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进一步推动县(区)财政规范运行,防止财政资金损失。二是金融企业规范方面,加强协同治理,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贷(保)后管理办法、风险预警和控制制度,及时清收化解不良资产,积极探索全市小贷、担保公司资源整合,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化运营水平,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稳健性。 (四)规范完善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认真落实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资金分配,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二是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完善程序管理和过程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和评估机制,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规范各级财政收支管理,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入推进行业领域系统治理,促进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本报告反映了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眉山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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