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事关你的医保!这些政策红利你知道吗?
重磅消息!
近期
修订完善的
《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已自2023年3月起实施
《办法》中提到了哪些内容
相较实施前有何区别
……
小编从参保缴费、住院待遇
门诊待遇三方面
带你详细了解
👇👇👇
取消“患有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灵活就业人员暂缓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进参保范围”的规定,允许此类人群无障碍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将缴费基数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省平工资)的60%,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的“6268元/月”调整为“4071元/月”,缴费金额为3908元/年(单位2931元/年,个人977元/年),每人每年单位少缴1584元,个人少交528元。
将办理医保待遇清算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我市连续缴费年限满10年”调整为“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我省缴费年限满10年”。
职工互助(原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由3%下降到2%,年度缴费金额约977元。补充医疗保险2023年缴费标准为320元/人。二选一,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为参保人带来更好的医疗保障。
住院报销比例整体提高了3个百分点,办理了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只付一次起付线。未备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由下调20个百分点调整为下调10个百分点。对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住院不计起付标准(门槛费)。最高支付限额:45.1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参保人因病住院(含II类门诊特殊疾病)、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发生的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参保人因病住院(含II类门诊特殊疾病),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补助400元,3000元—6000元(含)的补助600元,6000元以上的补助800元。住院医疗费用低于或等于起付标准的不予补助。
参保人因病住院(含II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两倍,2023年90.2万元/人。
① I类门诊特殊疾病(30个病种)
② II类门诊特殊疾病(15个病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器官移植、造血干细田胞移植术后、心脏安置支架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新生血管与黄斑水肿类眼底疾病(湿性年龄相关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耐多药肺结核、肝豆状核变性病、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将重型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肺结核。
报销标准:II类门诊特殊疾病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较普通人群提高5%。
➤ 一名参保人一年最多可申请3个病种,报销额度叠加使用。如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痛风,一年可以有6000元的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额度。
➤ Ⅰ、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本地和异地治疗均不再指定治疗机构。
➤ 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不再要求医疗机构等级,但相关治疗仍需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
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原个人账户由“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个人缴纳的全部”调整为“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全部;退休人员:123.29 元/月”。
建立职工门诊统筹。
● 起付线每个自然年度仅扣一次;
● 购买职工互助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两病”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在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再报销为90%,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400元。
● 我市所有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村卫生室在内)全部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报销;零售药店共35家开通,后续将逐步增加。
看了以上详解
你对眉山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政策
是否清楚了呢
如果还有不清楚、不理解的
这份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名单
希望能够给予你更进一步的帮助
↓↓↓
市本级:028-38165093
眉山天府新区:028-36069189转2
东坡区:028-3834722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86599
洪雅县:028-37401299
丹棱县:028-37201253
青神县:028-38830429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