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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2024-07-16来源:市商务局


一、汽车报废换新补贴

【政策文件】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

【政策内容】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支持范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申报流程】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政策时效】2024年4月24日—12月31日

【咨询电话】眉山市商务局028-33090952




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政策文件】《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4〕3号)

【政策内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眉山市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七类绿色智能电器,且将旧家电交售到回收企业的,可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需注意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支持范围】对个人消费者在眉山市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补贴

【申报流程】(一)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流程后,可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报补贴。

(二)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按扣除价格优惠后的售价开具发票,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消费者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价格、购买发票、安装地址等。

(三)消费者向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旧家电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品牌、型号、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姓名、住址、旧家电照片等。交售的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的完整性,其中: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空调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冰箱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热水器需含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

(四)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送至我省具备资格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并取得拆解有效佐证资料。

(五)消费者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流程后,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并提供接收补贴的个人银行账号,优先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政策时效】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眉山市商务局028-33090951




三、眉山市汽车、家电换新补贴政策(消费券)

【家电消费券】东坡区内购买家电累计价格满10000元减1000元,满5000元减300元,满3000元减200元,满1000元减100元。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家电专项消费券可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汽车消费券】东坡区内购买汽车:

购车价格

补贴金额

购车发票金额6万以上(含)-10万元以下(含)

2000元/辆

购车发票金额10万以上(不含)-20万元以下(含)

4000元/辆

购车发票金额20万以上(不含)-30万元以下(含)

6000元/辆

购车发票金额30万以上(不含)

8000元/辆

名额有限,先申请审核通过者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汽车专项消费券可与汽车报废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城区购买汽车、家电请登录云闪付APP-本地精彩-东坡区专项消费券(具体发放和使用时间以“微东坡”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更多消费政策敬请关注:

“眉山天府新区”

“微东坡”

“彭山发布”

“大美仁寿”

“山水洪雅”

“丹棱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青神发布”




四、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政策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4〕2号)。

【政策内容】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支持范围】眉山市个人消费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申报流程】申报人使用消费贷款进行消费后,向贷款银行提交贴息申报资料(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非四川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消费凭证:①申报人本人的银行卡消费POS单或支付凭证等:②抬头为申报人本人实名的四川地区发票,并由消费者在发票背面背书“该商品已通过XX(银行机构)申请贷款贴息”;消费者与借款人应为同一主体;收款人与开票商应为同一主体。若借用的消费贷款无明确规定,消费凭证及发票开立时间可早于消费贷款发放当日。商品购销合同可作为补充凭证,但不应作为贷款贴息申报的唯一有效凭证。3.申报人承诺书。4.贷款经办银行机构贴息审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机构审核后向所在市(州)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财政部门及人民银行审核确认;财政部门向银行机构拨付贴息资金;银行发放贴息资金

【政策时效】2024年4月1日—9月30日

【咨询电话】人行眉山市分行028-38269019




五、各区县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天府新区商务局: 028-35050615

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028-38029960

仁寿县商务局: 028-36201363

彭山区商务局: 028-37621842

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 028-38870175

丹棱县市场监管局: 028-37202106

青神县商务局: 028-3881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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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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