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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公告》 政策解读

2024-06-04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违法猎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保法》)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的制定,能够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新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划定禁猎区、禁猎期是认定猎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要件之一,是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打击非法狩猎、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依据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设立禁猎区和禁猎期。禁猎区范围为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包括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和北斗镇),禁猎期20245222027521日。

《野保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之规定,新区有权在管辖区域内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

(二)关于禁止捕猎工具和方法。《野保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之规定,结合新区传统猎捕工具方法近期发现的新型猎捕工具方法,《公告》增加了禁用工具,包括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火药枪、改制射钉枪、铁夹、地弓、弹弓、粘网、滚筒、犬捕、鹰抓等。将禁用工具及方法进行列举式细化并公布,便于公众知晓,有利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三)关于禁猎对象。《公告》明确禁猎对象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四川省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依据《公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利于保护新区重点区域内完整的食物链,促进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达到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目标。

(四)关于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了执法主体和相关法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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