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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01-09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公布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局草拟了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关于公布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草拟了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立法过程

20239月,我草拟完成《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初稿)》,11月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立法专家、社区居民、企业和行业代表等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8个市级部门(单位)意见。12月,赴成都市、资阳市等省内地级市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最终形成《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餐厨垃圾定义及适用范围;

二是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责任义务,要求使用专用收集容器、按照规定拆除油水分离设施、每日定时定点交付餐厨垃圾、更新收运处置台账等;

四是明确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的责任义务,每日定点定时收运、保持收运车辆密闭完好整洁、餐厨垃圾应收尽收;

五是明确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企业的责任义务,按照规定接收和处置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处理废液废气废渣、定期对处置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评价、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等方面提出要求;

六是对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将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予以禁止;

七是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实行台账和联单管理。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在台账中如实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八是有效期为202411日至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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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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