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目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工程建设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二、起草过程
《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由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发文,经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政设施管理处、市质安站审核后,上述相关单位提出相关修改意见,经讨论后修改完善,2023年10月2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网站、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果情况于2023年11月8日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结束后,形成《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2023年12月26日经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第34次党组会议审核。并于12月2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和有效期
(一)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为四部分:一、明确建设监督管理,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二、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明确优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手续。三、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明确燃气工程应当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四、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明确建设各时期需要注意事项。
(二)有效期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8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4年。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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