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现场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突出强调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规范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6日—14日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和眉山天府新区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意见,收到意见2条,均采纳。7月28日—8月2日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33条。主要规范了项目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建后质量、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完善了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机制。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法人等参建主体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职责。本《管理办法》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关于项目设计质量管理。明确项目从储备库到立项整个项目前期的设计质量管理要求。强调合理布设田型调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主要工程措施,严禁划分核心区、辐射区和数字造田,禁止在“非粮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等区域选址建设。二是关于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配备、施工工序管理、隐蔽工程施工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对监理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作了规定。三是关于项目建后质量管理。明确县级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相关程序。要求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出具质量保修书、主要工程与设备使用说明书。四是关于质量监督检查。明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质量监督责任。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违规从业机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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