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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7 15:08  市商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眉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口岸与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强化服务,持续培育市场主体。狠抓升规入统做增量,做好企业摸排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全年力争新入统102户以上。其中,规上服务业入统22户,商贸单位入统80户以上。抓好“五经普”服务业企业普查工作,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成效。深入开展助企纾困活动,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贷款风险补充基金和省级服保贷资金,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困难问题。

2.扩大投资,夯实发展项目支撑。实施服务业项目建设和招引攻坚行动,编制2024年服务业项目投资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场督查,完成全市重点服务业项目投资8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产业链专班职能,做好全市服务业项目招商工作,重点抓好商贸服务业项目招引工作,力争全市现代服务业新招引签约项目35个以上。

3.打好促销组合拳。紧扣消费热点,做好营销推广,研究出台专项激励政策支持促销活动、场景塑造、主体培育及业态创新发展。创新消费券投放方式,全年投放5000万元以上。依托市场主体开展特色促销活动,举办汽车、家居等各类重点活动不少于300场次,进一步提升“约惠东坡·乐购生活”品牌影响力。以“东坡美食文化节”活动为载体,采用“东坡美食+”形式打造本地特色美食品牌,继续开展“东坡美食名菜、名厨、名店”“美食特色街”评定活动。支持餐饮企业依托“川行天下”活动“走出去”,通过投资、控股、技术与品牌合作等方式,在境内外开设餐饮门店和管理公司。

4.狠抓开放平台建设。紧扣全省打造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国际竞争新基地的战略目标,加快推动全市开放兴市实施进程。加快推进眉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获批。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实现3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升级,培育1个配套完善、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打造3个跨境电商独立站,实现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达到8亿元以上。推进公用型海外仓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和信心。会同甘眉工业园区做好申报国家经开区的前期准备。持续推进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探索重点产业集成创新,总结形成一批“眉山经验”。

5.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继续推动国际铁路港建设,做好规划修订工作,打造眉山—东盟固定铁海公联运线路,拓展更多欧洲、中亚、东盟城市目的地,推动与钦州等重点口岸城市合作,开行更多国际班列。制定全市物流降本增效方案,有效降低企业货物组织和运输、仓储、进出口等方面的综合成本。积极对接国省发改委,将眉山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做好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的申报与运营。承办中国物流学术年会。瞄准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开展项目招引,引导本地骨干企业拓展物流业务,推动物流企业集群发展。

6.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完成仁寿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建设,东坡区、洪雅县2022年度项目验收。推荐仁寿县申报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做好洪雅县申报2024年全省县域商业“激励县”争取工作。完成全市近50个(原定58)城乡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

7.规范电商和汽车行业管理。引导成立眉山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行业协会,开展电商助农促销等系列活动。完成丹棱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工作。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拓展新车消费空间,推动老旧汽车消费,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规范二手车市场建设。用好“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指导企业规范化备案和数据上报。加大汽车行业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合署办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和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市供销社。以上下属事业单位和合署办公单位均未单独核算,统一纳入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405.0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经费149.05万元,扣除以上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项目经费100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140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04万元,占94.3%;政府性基金预算80万元,占5.7%。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4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68万元,项目支出391.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405.0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经费149.05万元,扣除以上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项目经费10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04万元,政府性基金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325.04万元,比2023年增加17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经费69.05万元,扣除以上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项目经费100万元等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66万元,占78.4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36.48万元,占10.3%;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占3.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1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占6%。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09.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合署办公单位、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全市对外开放发展、国际合作等支出和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商贸流通、市场调节运行、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业发展等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05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供销综合改革、班列开行补贴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9.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1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此项为上年结转指标。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17.5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费2.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劳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2024年眉山市商务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17.1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国内贸易管理、对外开放发展、供销改革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3.5


9


9

4.5

眉山市商务局(机关)

7.5


3


3

4.5

下属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3


3


3


下属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

3


3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商务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眉山市供销社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7.7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8万元,车辆保险服务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商贸流通,市场调节运行,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业发展、餐饮、会节等工作;强化对外宣传和法律审查。对全市外贸企业进行常态化监控、调研,实时掌握企业动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全市外贸发展;组织参加外经贸扩展活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创建工作;组织培训、调研等活动。实现国际班列常态化开行。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动县(区)开展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和社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加快构建眉山现代物流体系。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提供日常保洁维护服务,确保机关安全、卫生、正常运行。

国内贸易工作:完成商贸流通,市场调节运行,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业发展、餐饮、会节等工作;强化对外宣传和法律审查。

对外开放合作:对全市外贸企业进行常态化监控、调研,实时掌握企业动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全市外贸发展;组织参加外经贸扩展活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创建工作;组织培训、调研等活动。实现国际班列常态化开行。

供销业务工作: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动县(区)开展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和社有企业改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调研等活动。全省供销系统专属会议通信服务(云视讯等)。组织召开市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年度全体会议。

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工作专班经费:专班开展招商工作、租赁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租赁公务用车以及人员差旅、会议会务的保障,推进工作专班各项工作规范运转,确保工作专班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反映局机关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反映局机关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之外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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