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德林、李俊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空巢独居老人的建议》(第180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五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全力开展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的建议。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加强智慧监管。我市目前使用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包括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可及时录入、查看、更新养老业务信息。通过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民政部门可实时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管。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建设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中心,其他功能互补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综合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在农村盘活活动阵地、闲置资产,打造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可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休闲娱乐、政策宣讲等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51个,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871个,实现村级全覆盖。
(二)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建议。
一是常态化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连续多年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实事,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60周岁以上的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高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服务,实现应享尽享。二是成功争取试点。2024年5月,我市成功入选民政部、财政部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三)关于“建立空巢独居老人监护人制度”的建议。
一是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联合村(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为空巢、高龄、留守、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探访关爱服务,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二是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活动。在全市12个村(社区)试点开展评估工作,重点面向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老年人,通过筛查、评估、干预、转诊等服务,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
(四)关于“积极开展精神关爱服务”的建议。
一是开展送教进社区。利用老年大学资源,在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广场等老年人群集中地方,开展手工制作、舞蹈、书法等送教进社区活动,吸引空巢老人参与集体活动。二是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依托社会组织、老年协会、村两委、网格员等,组建养老服务志愿服务队,开展送餐、巡访探视、打扫卫生等老年志愿服务。三是探索“养老+慈善”。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佳节,举行慰问活动,链接慈善资源,发动社会力量,为空巢、孤寡、经济困难老年人等送温暖献爱心。
(五)关于“积极开展专项津贴发放”的建议。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眉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批”程序在所在地申请高龄津贴,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推动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出台《眉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试点项目落地落实。同时,通过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建立服务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示范性居家社区服务圈、培育品牌居家社区服务机构、强化居家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健全老年人“可感、可知、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2024年底前,建成村级养老服务设施15个,新增投用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40个,对10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三是健全老年教育服务网络。鼓励市、县(区)两级老年大学与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合作。依托老年大学、老年协会等不断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开展老年志愿服务工作。2024年底前,全市设置养教结合学习点至少13个。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