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发挥基层商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建议》(第111号提案)收悉,感谢你单位对我部门工作的支持。我局认真研究了提案建议,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财政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商会服务社会治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社沟通,发挥商会作用的建议的回复
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引领,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从4月开始,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到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调研5次,重点就商会党建、内部治理、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拟召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座谈会,筹备成立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体系。为帮助企业和商会解难题,市级相关部门也纷纷采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采用调研、座谈、电话“直通车”等方式,加强与本行业领域的社会组织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商会担任负责人,不断拓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渠道,更好服务于行业协会商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加强授权力度,支持商会发展的建议的回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主要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年检,以及对违反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无授权职能。为支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我局联合市委基治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眉山市培育扶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给予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5个方面22条支持举措,明确了“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加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购买规模。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目前,正在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协作,拟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清单”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清单”,搭建信息对接平台,推动社会组织更加公平、高效、便捷承接服务项目。
三、关于建设人才队伍,提高商会执行力的建议的回复
依据《四川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2023年版)》《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负责人选的审核和把关力度,选举配强商会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秘书长专职要求。依托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定期开展商会负责人、秘书长和财务人员集中轮训和上门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商会主要负责人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品牌社会组织3年培育计划,拟培育品牌社会组织20家,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鼓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实现“一肩挑”。引导商会以争创“四好商会”为目标,加强与其他异地商会的沟通与交流,带领会员单位走出去学习借鉴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困难和纠纷,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行业诉求等,不断增强商会的凝聚力,更好发挥“四个服务”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党建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加大对商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力度,广泛吸收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商会中担任负责人,不断激发商会组织内在动力和活力,更好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帅鹏;联系电话:1862893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