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蓉、胡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动眉山新能源重卡推广及应用的建议》(第22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政策制定推广的建议
2024年,按照《眉山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眉山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眉山市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推广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工业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强化政策宣讲,主动深入企业进行沟通交流,鼓励市内工业企业推进燃油汽车替换,积极应用新能源汽车和非移动机械。
随着眉山市南环线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在不断适时调整《关于眉山主城区货运、工程车辆、黄标车禁止和限制通行的通告》。根据眉山市主城区实际情况,采用分类管理、分级配送、便利交通、放管并重、规范高效的原则。现有通告对新能源配送货车允许在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以外的时段进入主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配送货物,无需办理入城证。
二、关于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议
2022年12月,市发改委结合《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和《“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责任分解表》相关要求,编制印发了《眉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对城市、乡镇、景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位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要求,并指导各区县有序开展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对于重卡换电等专用站,鼓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有序布点建设。
三、关于给予经济政策激励的建议
人行眉山分行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绿色金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6+3”目标任务,重点做好技术改造、新能源开发利用、绿色交通等领域信贷支持,做实做细做深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川碳快贴”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让央行优惠资金直达实体经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黄科;联系电话:1389035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