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可委员、钟维钦委员、章亚梅委员、马湘君委员、钟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破解城市绿化过度问题提升园林美化水平的建议》(第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更新观念,按照“公园城市”理念解决城市园林绿化观念落后的问题
我局始终坚持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一是以“百园之市”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眉山市百园规划》合理布局邻里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在加大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力度的同时,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临街集中绿地,丰富城市绿地系统,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对标省会成都,学习公园城市建设先进理念,探索适于眉山城市发展的公园城市建设模式,努力把眉山建设成为全域公园城市。三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并用、专家培训与专题培训并重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借鉴先进的理念应用到城市园林管护中,引进园林绿化新品种、新技术,加强眉山本土文化运用,促进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理念整体提升。
二、科学管理,按照“精细化”标准解决城市园林绿化过密、过杂的问题
(一)强化道路绿地管护,提升透光透景的视觉效果。自2019年起,我局根据不同树种、不同街道、不同需求对中心城区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截至目前,已修剪10000余株行道树,涵盖中心城区仓房街、府街、小南街、红星路、湖滨路、嘉裕巷、秋岚街、环湖路、景苏街、紫竹街、彭寿街等70余条街道。
(二)实施道路绿化改造,提升舒朗通透的景观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已对眉州大道北侧(市政府大门—文忠街)、东坡大道西侧(湖滨路口—文安路口)、东坡大道北延段(市政府东大门—阜成路口)、岷江大道废弃沟渠等城区重要道路实施了约15000平方米的护坡绿化改造,通过绿地平整、乔灌木抽松修剪、种植土回填、植物补植等方式,解决道路绿化密不透风、遮天蔽日、地被缺失和人为践踏等问题。
(三)开展道路节点美化,提升色彩丰富的花境效果。针对城区道路绿化植物色彩单一、层次不突出问题,我局坚持在市政府大转盘、东坡大道、眉州大道、湖滨路、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三元广场、环岛路等道路交通路口更换鲜花美女樱、四季海棠、一串红、孔雀草、比格海棠、矮牵牛、天竺葵等色彩丰富的植物约50余万盆,打造色彩丰富、疏密有趣的花境景观,实现道路节点绿化品质提档升级。
下一步,我局还将持续优化城市道路景观,一是对主干道过高过密的乔木进行修剪,移除影响景观效果的二级乔木、地被、景石,实现植物配置疏密有致,注重道路绿化与居住区院墙内绿化的强调与补充关系。二是对老城区密集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形,做到“离地4米不留丫,离地3米不留叶”。三是对影响路灯、交通信号灯、变电箱、电力电缆等市政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植物进行修剪抽松,做到绿化让步市政公用设施。
三、合理改造,按照“服务性”原则解决城市园林绿化过繁、过纯的问题
(一)合理改造老旧城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强调群众的参与和互动,而“街头绿地”则是城市园林绿化的“细胞”。因受制于土地、规划等因素的限制,通过建设大型公园来改善居住环境的可操作性较小,我局已采取有计划地对城区街头游园进行功能性升级改造方式,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完善的服务,让城市绿化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目前,已完成湖滨路山水园林小广场的景观提升改造,通过修剪乔木、补栽地被植物、树池修复、设置儿童活动场地和老年人休憩设施,增加市民公共活动空间,提升老旧城区社区公园的服务功能。
(二)提升改造“十里东湖”滨湖绿地。在湖滨路180米示范段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疏朗通透、显山露水,东坡湖与绿地景观相互辉映”要求,做好“十里东湖”湖滨路全段景观提升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我局将积极争取纳入2021年政府民生工程尽早实施。
(三)完善改造城区公园服务设施。为让公园更好地服务市民,实现“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园管理常态,从2020年5月1日起我局对中心城区6个综合性公园实行了统一集中管理,并通过在东坡城市湿地公园、苏轼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苏母公园等公园内完善健康步道、更换破损设施、增设健身休闲坐凳、避雨亭廊、自动售水(货)机等服务设施的方式,进一步满足市民游园需求,不断提高公园服务群众的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城区闲置空地、卫生死角、卡口地带、边角地和可见缝插绿的地段,以“节约性、景观性、实用性”为指引,力争用1—2年的时间进行提升改造,以点带面构建“公园式社区”打造城市新的风景线。二是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临街公共绿地、公共空间进行景观提升,目前已完成信合一号汇、君和酒店、众和铭座、通威城市森林花园、万景·峰汇建设项目等临街公共空间的升级改造;三是针对不同绿地类型在城市园林中的功能地位,制定相应的提升改造重点。例如,公园绿地要根据《公园设计规范》以绿地为主,在满足休闲游憩功能的同时注重植物配置的景观性、生态性,以本地适生植物为主,增加“香化、花化、彩化、绿化”树种,淘汰景观效果差的树种,做到疏密有致,显山露水;广场用地的绿化占比应达到35%以上,并以服务市民集散活动和满足应急避险功能为重点,植物配置则以高大乔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为主;防护绿地应按照相关标准做到高压线安全距离范围内不采用高大乔木,二级乔木采用片植形式,做到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居住区附属绿地以符合规划绿地率为基础,按乔、灌、草进行植物的合理配置,注重对外集中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的连接关系,围墙则可采用立体绿化形式栽植攀援植物;道路和交通设施附属绿地要按照城市道路等级、所处位置、宽度等选择不同规格和品种的主景树种,道路宽度较窄的行道树以落叶乔木为主,突出“一街一景,一街一树”。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景观园林科李玲,联系电话:1858383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