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wj/2024-00026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16 |
文 号 | 眉市商〔2024〕3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商务局等14部门 关于印发《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商务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眉山监管分局
2024年7月9日
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大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塑造眉山消费新优势,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以标准为牵引、政策为激励、畅通循环为驱动、“约惠东坡”活动为载体,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新体系新模式,推动消费升级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力争到2027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更新消费成为消费经济的重要引擎。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35%。
二、开展汽车换“能”行动
(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除中央、省级财政承担补贴部分外,所剩部分由市级财政和县(区)财政按照20%:80%比例共担(东坡区市级财政和区财政按照50%:50%比例共担)。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施汽车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乘用车,可享受汽车换新消费券补贴。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69号)相关要求,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二)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推动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完善服务体系,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优化回收、拆解、注销“一站式”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升级精细化拆解流水线,力争培育1家以上“无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贯彻执行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落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产品认证制度。
(三)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升规入统”激励和销售奖补政策,对纳入限额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个体)按照《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眉财规〔2022〕3号)相关规定享受升规入统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相关规定享受二手车销售奖励。鼓励“互联网+二手车”模式发展,发展市场化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依托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推动解决新能源二手车车况不透明问题。
(四)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争取国家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加快眉山天府新区建国汽车城市商业体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高品质汽车、摩托车消费新场景,带动汽车售后、金融、保险等衍生服务升级发展。鼓励举办眉山汽车房产家装消费节、汽车嘉年华等重点促销活动,加大“约惠东坡”促销品牌推广力度。推动汽车后市场发展,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三、开展家电换“智”行动
(五)强化财税政策引导。落实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生产企业增量激励政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限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涉及资金,除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外,所剩部分由市级财政和县(区)财政按照20%:80%比例共担(东坡区市级财政和区财政按照50%:50%比例共担)。实施家电回收补贴政策,鼓励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对政策执行期内我市补贴政策参与家电零售企业回收个人消费者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7类旧家电,并交售给我市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的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县(区)财政按照20%:80%比例共担(东坡区市级财政和区财政按照50%:50%比例共担)。市级层面持续开展家电专项消费券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制定差异化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财政补贴、金融政策等方式,深挖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六)完善家电流通服务体系。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更好发挥家电行业协会纽带作用,支持家电生产链主企业、流通平台企业、回收头部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鼓励进社区、进农村、进小区、进家庭,共建家电“拆旧装新”全链路服务网络。引导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线上与线下全渠道的二手商品流通体系。
(七)促进废旧家电循环利用。争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扩大业务规模。通过整合回收拆解与深加工等资源,积极包装策划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导发展“以车代库”、预约上门、定时定点等多元废旧家电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型自助化废旧家电回收方式,提升废旧家电交售便利性。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将废旧家电回收网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四、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行动
(八)加大惠民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对购买家装厨卫产品给予支持。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
五、组织实施
(九)保障措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经信、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细化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以培育城市消费品牌为牵引,支持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电动四川•新能源汽车消费季”“绿润巴蜀•智能家电消费季”“宜居天府•家装焕新消费季”等全省主题活动,以及眉山汽车房产家装消费节等市内促销活动。持续做好消费市场监测,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优化消费环境,强化公平竞争,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上述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行动中,涉及政策条款执行标准和方式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市内消费者通过线下消费贷款进行汽车和家电购置、住房装修消费并符合条件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中相关规定享受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眉山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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