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乐山海关眉山驻点机构管理技术服务。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海关眉山驻点机构管理技术服务购买。
(二)项目内容:
1、保障眉山驻点工作日应常驻2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熟悉海关各项事务的办理流程及各科室的职能职责,并遵守相关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定,要有完整的上下班记录。
2、开展现场接单,热情耐心指导企业开展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维护诚信守法企业合法权益,协助企业享受一系列海关政策红利。及时接听驻点办公电话,并及时解答企业提出相关咨询问题,不能立刻解答的应向企业提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或做好登记及时向商务、海关反馈,做到件件落实。
3、维护驻点办公设备设施,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保障工作日驻点咨询电话、网络畅通,保障驻点办公电脑、互联网宽带及专网、打印、视频监控等设备正常使用。
4、定期向海关、商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做好工作台账。
二、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12个月。
三、费用预算
服务费用控制在18万元以内,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按要求向眉山市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评审环节。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材料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实施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5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报名单位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4.管理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5.具备服务能力的相关佐证资料;
6.第“五条”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七、时间、地点
请意向参与单位在2024年3月29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眉山市商务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1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2楼214)。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33090948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眉山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评 分 标 准 |
加权 分值 |
1 |
报价 1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公告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参选单位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参选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在评审过程中,参与单位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将对说明审查评价,参与单位拒绝提供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0分 |
2 |
管理运营能力40% |
对参选单位管理运营的组织架构、成员资质、专业水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参选单位从事对外贸易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0分)。项目管理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熟悉海关等各项工作并提供从事相关工作佐证材料(20分)。 |
40分 |
3 |
管理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30% |
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及创新亮点等进行综合评定。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得20分,第三名得10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
30分 |
4 |
履约能力20% |
对参选单位开展对外贸易流程、海关业务咨询、工作业绩等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