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4-0009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4-06-21 |
文 号 | 眉府发〔2024〕13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发〔2024〕13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眉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眉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提高生活品质、扩大市场能级、激发消费潜力,结合眉山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加快“三市一城”建设,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我市新发展格局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60部,力争改建供排水、燃气等管道614公里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三、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工业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1.推进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聚焦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严格落实能耗、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开展超设计年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评价体系及能力建设,重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更新改造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平。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制定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加大落后产能、工艺排查力度,逐步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和企业,加速推进四川启明星节能环保技改、铁马焦化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通过设备更新等手段推进涉燃煤锅炉和窑炉等重点行业提升为SCR烟气脱硝治理工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提升为燃烧法等治理工艺。每年确保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不少于15户(台/套),完成绿色改造项目不少于10个,创建国省级绿色工厂不少于10家。全年开展本质安全水平诊断服务不少于20次,服务企业不少于50户,实施安全技改项目10个以上。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全部退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培育推广赋智赋能新模式。依托眉山市智改数转促进中心,大力开展“诊断全覆盖+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广数字化软件、智能化装备,对设计开发、生产制造、仓储配送全流程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管理数字化、生产流程智能化、物流运输信息化。构建分行业、分层次的智改数转解决方案,推动通威太阳能、琏升光伏、能投鼎盛等企业围绕数字化、智能化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以协鑫锂电、钢构智造等龙头企业为重点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智改数转”标杆项目。全年完成线上诊断企业600户、线下诊断企业150户以上,推动100户以上企业开展智改数转。到2027年实现规上企业诊断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具数控化率达全省平均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设备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配套更新“1+3”产业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和保障安全水平,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全面摸排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需求,建立动态的设备更新储备库,搭建“工业大夫”技改服务体系,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技改综合诊断服务,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钢铁、化工、建材、食品、纺织等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重点推动实施金象赛瑞东区西迁项目、千禾味业等扩能扩建项目;围绕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柔性显示等生产设备处于中高端水平的新兴产业实施高端化改造,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实施顺应动力高镍锂电三元正极材料、通威太阳能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信利低温多晶硅液晶面板等项目。全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不低于100个,到2027年累计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00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4.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及水电气民用三表强检计量标准设施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对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材质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对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排水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排水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改造材质落后、运行年限满20年、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问题的燃气长输管道、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用户软管和户内设施。组织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及时启动实施更新改造。加快城市人流量车流量密集街道、老旧城区等重点公共区域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窨井盖、路灯等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实时监测安防监测设备新建及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重点涵盖前端设备、安全设备、基础支撑设备等。到2027年,力争改造供水管网284公里,排水管网130公里,燃气等老化管道200公里。(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7年,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60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建筑施工环卫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到2027年,更新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4000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7.推进运输设备绿色转型。贯彻落实“电动四川”行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和特殊区域外,鼓励城区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采用新能源汽车。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工作,鼓励引导高能耗船舶技术改造升级和提前退出,推动客渡船落实船舶能效新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底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强检计量建标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消费环境,助力绿色出行。到2027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交通运输设备体系,全市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70%、35%。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强化园区间设施共享共用、信息互联互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围绕四川省“天府良机”行动,以“五良”融合为牵引,加力补齐农机装备短板。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持续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多渠道加强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逐步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技术落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老旧农业机械;加大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机械的更新换代力度,推动农业机械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到2027年,计划实施更新设备10000台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9.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根据不同专业与课程需求,合理规划和配置教学设备,确保设备与教学需求相匹配。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更新实训设备、工学一体化设备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促进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标,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装备提档升级,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和升级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仪器设备,提升教育教学的综合能力。积极推进全市学校老旧电子设备包括班班通及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推进数字校园建设。2027年前,计划更新高校教学仪器设备0.52万台(件、套),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121.80万台(件、套)。(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坚定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锚定“一心三地”目标,积极融入全省大峨眉、大熊猫、大竹海、大灌区、大遗址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精准对接文旅市场主体,以“清单化”模式推进观光游览设备(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旅游观光船、景区导视牌、冰雪旅游设备)、游乐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演艺设备(演艺灯光、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舞台机械)、智慧文旅设备(景区剧场智慧管理系统、门禁闸机、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文物保护设备(博物馆设备、文物保护和考古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村史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升级。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成一批智慧健身设施,补短优化完善“好动眉州”智慧体育管理平台。加快建成一批智慧景区。支持机顶盒以及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等替代更新。2027年前,计划更新公共体育设备设施1500台,文旅设备投资规模增长25%以上。(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围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分层次有计划推进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县级医院医疗设备提质升级、血站设备配置提升、县域医共体设备迭代升级。重点支持一批大型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推动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标准化建设。聚焦机构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适老化改造、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提升患者就医体验。2027年前,计划实施更新重点医疗设备和重点信息类设备200台(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2.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积极组织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参与“约惠东坡·乐购生活”汽车家装消费节、新能源汽车品牌推广活动,拉动汽车市场消费活力。(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机动车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鼓励构建汽车从生产到回收拆解的全程信息交互系统,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通过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4.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积极争取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家电售后服务标准体系。(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鼓励各地、各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6.着力提升家装品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聚焦“一老一小”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支持居民参照《眉山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开展局部“适老化”改造,坚持基础保底、自愿选择、一户一策的原则,政府重点保障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适老化改造需求。提升养老机构、婴幼儿、学生用纺织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保障“一老一小”消费安全。积极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通过用户案例分享、样板间虚拟展示等方式,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积极参与“宜居四川·焕新一夏”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7.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送新”、返程“收旧”。因地制宜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在市级机关资产处置服务平台基础上,强化市本级公物仓定点储存、统一配置、统筹调剂、集中处置等功能,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新模式。(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优化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采取自建、租赁、合作等方式,拓展多元回收渠道,打通回收拆解信息链条。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19.支持二手商品便利交易。持续落实好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眉山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交易。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健全和完善二手车交易全流程服务体系。推动二手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眉山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研制。
21.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鼓励和支持领军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指导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窄V带轮(有效宽度制)》1项国际标准制定,指导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鼓励企业以先进标准研制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进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基础零部件)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引领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7年前,指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6项以上,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主体8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22.强化标准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回收循环利用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指导相关行业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依据先进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构建眉山市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十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2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政策,争取工业领域现有省级专项资金用于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升级。用好农业、住建、交通等领域支持政策,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农机优机优补政策。争取省级城市更新示范奖补。落实国家支持政策,配合开展支持汽车、家电领域“以旧换新”,因城施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推动实施新一轮财金互动政策,引导撬动各类资本加大投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用好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反向开票”政策适用主体,实施“标签化”管理,对资源回收企业精准“画像”,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等载体,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相关政策,实现政策宣传辅导覆盖面100%,确保政策适用主体应知尽知。(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金融支持。
25.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政策。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联合相关部门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人行眉山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汽车贷款流程,延长贷款期限,合理确定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信贷投入。加强与家居生产企业、家居卖场、家装企业等合作,为经营户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围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增加家电消费供给等方面,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市商务局、人行眉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眉山监管分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眉山市“1+3”主导产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引导银行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机构用好首台(套)、首批次保险,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聚力“制造强市”,开展“1+3”产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持续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着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中长期贷款支持。(人行眉山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眉山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要素保障。
28.破解土地要素难题。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县(区)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摸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加速“置换嫁接”,就地转型升级,提升低效工业用地利用率,优先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积极争取省级统筹指标。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保障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创新支撑。
29.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快超精密数控车床、轨道交通装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进一步完善“1+3”产业科技创新图谱,抓好项目布局和推进实施。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成立专班推进工作。
30.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蕴含的巨大机遇,以及抢抓这一机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专班,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十七)摸清家底制定年度计划。
31.细化目标任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紧跟国家部署,持续开展全面深入摸底,更加精准掌握各领域的优势和需求,根据职能分工和实际情况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清单任务,分领域开展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摸排,切实把握实际情况。要按照国家强制性淘汰目录和相关标准加快超期限、高耗能、大隐患的设备强制性淘汰报废,并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对鼓励更换类设备和消费品,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调动市场积极性,大力促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激发消费潜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积极谋划包装项目。
32.建立动态项目库。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紧盯国省政策投向,分批分年度谋划储备项目,并动态更新完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以优质项目储备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政策机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制定“1+N”政策保障体系。
33.制定配套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策对接、供需对接、项目对接、银企合作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聚焦工业等7个重点行业细化设备更新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领域 |
重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一、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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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重点工业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
制定《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 |
建立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设备更新供给清单、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清单、消费品生产供给清单(“一表三单”)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3 |
依托眉山市智改数转促进中心,加快建设智能工厂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4 |
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5 |
制定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6 |
建立分年度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老旧电梯、建筑施工等领域更新改造清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库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8 |
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
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
9 |
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农业农村局 |
|
10 |
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
制定《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 |
11 |
制定《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文广旅局、市发展改革委 |
|
12 |
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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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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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费品以旧换新 |
制定《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市商务局 |
14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 |
市商务局 |
15 |
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 |
市公安局 |
|
16 |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积极争取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 |
市商务局 |
17 |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市商务局 |
|
18 |
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家电售后服务标准体系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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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 |
市商务局 |
|
20 |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积极参与“宜居四川·焕新一夏”活动 |
市商务局 |
三、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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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 |
市商务局 |
22 |
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 |
市商务局 |
|
23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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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有效途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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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持续落实好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 |
市公安局 |
26 |
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
|
27 |
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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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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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研制 |
指导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窄V带轮(有效宽度制)》1项国际标准制定 |
市市场监管局 |
29 |
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
强化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回收循环利用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 |
市市场监管局 |
30 |
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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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构建眉山市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 |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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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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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33 |
统筹协调各领域资金,落实相关行业支持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
市财政局 |
|
34 |
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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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优化金融支持 |
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贷投放力度,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 |
人行眉山市分行 |
36 |
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 |
人行眉山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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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聚力“制造强市”,开展“1+3”产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持续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 |
人行眉山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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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要素保障 |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用地保障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39 |
强化创新支撑 |
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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