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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
2023-11-1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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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联系方式: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B座。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028-38117118。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成双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地方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周晋,科室电话:028-38117118。)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权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人:周应安,科室电话:028-38113218。) (三)综合规划科。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和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负责人:赵湘聪,科室电话:028-38113628。) (四)建设管理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及统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牵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朱欣兰,科室电话:028-38112258。) (五)运输管理科。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黄科,科室电话:028-38568099。) (六)公路水路管理科。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危(病)桥、险路、汽车渡口和公路安保工程等公路安全生产情况,编报公路危(病)桥、公路安保工程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报并参与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参与制定我市公路养护管理相关工作政策、法规、意见和办法,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人:黄杉,科室电话:028-38118798。) (七)科技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申报、立项及成果评审、鉴定、推广与交流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的上报工作。(负责人:杨建,科室电话:028-38113673。) (八)安全监督科。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汤崇毅,科室电话:028-38118616。) (九)监察内审科。承担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对本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中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及监督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交办的事项;指导、协调区(县)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负责人:雷鸣,科室电话:028-38117011。) (十)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本行业中介机构承担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集中承担市本级交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市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全市船舶检验工作;参加海损、机损事故的调研和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船舶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船舶噪音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人:许晓东,科室电话:028-38189097。) (十一)财务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人:杨英,科室电话:028-38112931。) (十二)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局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吴川,科室电话:028-38113263。) (十三)战备科。承担地方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人:周宏,科室电话:028-38115931。)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市委规定确定。 (十五)市高速办。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和地方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全市高速公路建设、营运管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一路四方”机制中牵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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