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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06-20 17:1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及市化工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综合楼与化工专业训练设施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2日开工,2024年2月4日完工。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73822.24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联系人:辜老师,电话:028-38165056,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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