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事项实现“市内通办”全覆盖
2024-05-14 16:08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近日,我市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市内通办”事项清单由24项扩延至34项,率先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经办事项“市内通办”全覆盖,方便参保企业群众“就地办”“就近办”。

一是通办标准统一化。印发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市内通办”制度化,明确通办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流程。

二是通办受理多样化依托市县(区)两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推行“直接办理”“受理资料、参保地办理”“受理资料、机构属地办理”三种通办模式,方便办事群众自主选择医保经办窗口,实现医疗保障服务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就近办”。

三是通办方式电子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大厅、新闻媒体等做好“市内通办”工作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网上申办。截止2024年3月底,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市内通办”事项共计2160余件。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