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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2024-05-0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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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补充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省科学技术奖补充提名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5/6/dc7452d1e60a49f9981c081264e3c7ee.shtml)。 二、组织方式及流程 通过眉山市提名的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程序推选本单位拟申报人选(项目),完成公示程序后(公示有关要求详见《通知》“(五)提名公示”)方可提名,并将公示情况说明材料(含公示情况及结果)作为网上填报的最后一项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入口及时限 申报入口详见《通知》附件用户注册操作手册。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6日18:00至2024年5月20日12:00。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提名的,请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市科技局将进行形式初审。依托其他单位和专家个人提名的在眉人选和项目,请按照省厅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眉山市科技局610室。 (三)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其它事项 (一)2023年度已提名且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此次不再提名;2023年度已受理项目不再补充内容和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3年度提名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各类奖项提名书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三)请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向辖区内企业做好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做好提名书填报指导工作。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联系人:蒲进、陈明伟,联系电话:38168880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7日 |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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